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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宁津企业商会秘书处参加2017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发布时间:2017-07-28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综合能力,更加有效地促进社会组织活力、规范有序、科学发展,7月25日-27日,北京宁津企业商会秘书处参加为期三天的“北京市2017年落实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活动。北京市民政局领导魏朝阳、北京市社团办基层指导处处长杨志伟、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朱晓红等主讲领导出席了此次培训活动。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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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领导魏朝阳


  北京市民政局领导魏朝阳

  北京市民政局领导魏朝阳对中共46号文件精神作出深刻解读:中共46号文件是党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最新发展成果,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阐述了七个维度的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当前社会组织发展的八项任务,以更高高度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中共46号文件贯彻和落实了十八大和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社团办基层指导处处长杨志伟

  北京市社团办基层指导处处长杨志伟

  北京市社团办基层指导处处长杨志伟对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作出详细绍介汇报并对北京市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朱晓红

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朱晓红

  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朱晓红分别从会员管理、会费收取管理、协会商会与会员发展等几方面作出报告:一个运行良好的协会、商会,必然要有一名优秀的会长来管理。一个优秀的商会会长,可以给协会、商会带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会长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一员,一方面与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着身份相近、业务相同、感情相融的优势,利用各种机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接触以及交谈,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建议,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是协会、商会运行的保障;朱晓红同时强调,无论是协会或者是商会在财务管理方面一定要做到透明管理化,收、支分明,杜绝强制收费、滥用费用等情况发生,协会商会要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会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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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宁津企业商会秘书处代表表示:北京宁津企业商会,是宁津在京行业性的社会团体,是在京宁津企业商户权益的直接代表。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受政府部门委托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建设、规范和发展企业;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用户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商会会员单位的愿望与要求并为之办实事,以联合求发展。“北京市2017年落实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开展促进了北京宁津企业商会各项工作的活力,使之规范有序、科学发展,在今后发展中定会对促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学习交流,商会发展要坚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北京”贡献力量。

  在此,北京宁津企业商会对“北京市2017年落实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主办方表示衷心感谢。此次培训对商会管理以及今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商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